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我国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措施。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质量检验,确认其具有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,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,允许其生产经营的一种资格认可制度。它具有强制性、核准性、评价性、准人性等性质。对于规范企业行为,开展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十分有利。
在中国市场经济发育尚不的情况下,国家对一些重要产品发放生产许可证制度只能加强不容削弱。香料香精是一种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。在国家缩小发证范围的同时,仍决定把香料香精列为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,可见其意义的重要性,目前已对680家企业进行了审核,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中。食品香料香精企业的卫生许可证的申办工作也在进行中。
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:
1.食品香料香精确有一个安全性问题。但食品香精的安全性取决于食品香料。食品香精生产企业使用列人GB2760一19%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食品香料品种,食品香料的产品质量又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有关的企业标准,食品香精的安全性就可以得到保证,不必也不可能对无法计数食品香精品种逐个进行安全试验或评价。
2.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对企业生产行为的指导。目前国外对食品香精香料的立法和管理主要依靠行业组织,绝大多数国家政府并未插手这一工作。如美国,更早FDA(食品药品管理局)直接参与法规的制定和管理。但是随后FDA发现新的使用香料层出不穷,用量是那么小,仅靠国家机构来从事食用香料立法简直是不可能。这一任务就落实到美国FEMA(食品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)行业协会负责。将政府的管理职能转移到行业协会是发展方向。
3.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。对食品香精香料的立法和管理仍应重视,但不必事事从头做起。香精香料行业是个小行业,但已是一个全球化的行业,增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(JECFA, IOFI, FEMA, CE )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,加快我国的食品新香料的审批程序,促进国内的食品工业的发展。
4.加强食品香精香料的标准化工作。目前食品香料品种已达1173种,但是食品香料的新产品标准仅有100多种,远远满足不了发展需要,加快制定一些产品标准,让企业有所依据,也可促进行业自律。
5.加强协调促进食品香精香料行业良性发展。目前食品香精香料企业生产必需具备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。这二证发证单位分属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,在发证过程中必需加强协调,真正为企业服务。另外,必需加强日常管理,打击无证企业不法生产,保障有证企业的合法权益,维护行业正常生产秩序。